中新網吉林新聞3月10日電 (譚偉旗 姜昊辰)近日,柳河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據(jù)悉,兩位被告于2020年1月3日從原告處借款用于經營,陸續(xù)償還部分本金和利息后,因生意不好,無法給付剩余欠款,于是原告來到法院起訴。
書記員送達時,經過與原被告雙方溝通發(fā)現(xiàn),兩位被告有意積極償還借款,只是因為后期生意不好,資金周轉困難,才影響了后期的還款。于是書記員向原被告雙方提出了訴中調解的建議,雙方當事人都同意以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
當天,原被告準時來到該院云間調解工作室,經調解員調解,原告表示如果兩位被告能在近期還錢,就不要利息了,也可以解除對兩位被告財產的保全。
兩位被告看到了原告作出的讓步,表示可以當場還錢,但是由于被保全的財產有急用,要求立即解除對財產的保全。
于是調解員按照雙方的意思,制作了調解協(xié)議,經確認調解協(xié)議有效,出具了調解書。于是兩位被告當場履行,償還欠款。
本案經過調解及時化解了矛盾糾紛,既維護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也使被告的財產早一些解除保全,避免了因被保全而不能交易帶來的損失。無論訴訟前還是訴訟中,該院抓住一切能夠調解糾紛的機會,通過調解使雙方實現(xiàn)雙贏,握手言和,實現(xiàn)案結事了。(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