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安縣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4月3日電 (譚偉旗 高子超)近日,農安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原告劉某與被告房某勞務合同糾紛,原告徐某與被告房某勞務合同糾紛兩個案件。
據悉,被告房某雇傭劉某、徐某在長春某建筑工地為其提供勞務,從事木工作業(yè)。在完成工作內容后,因被告房某表示不能及時支付勞動費用,向二原告出具了欠條,后兩位原告向被告索要勞務費用未果,遂訴至法院。
法官潘福祿在受理兩件案件后,迅速了解案情,掌握基本情況后認為案件存在調解可能,于是決定做調解工作,確保農民工能盡快得到工資。
因兩件案件被告為同一人且已不在戶籍地居住,所以經查詢并多方聯系后,將雙方當事人共同傳喚到庭并展開調解工作。
調解過程中,法官向被告講述農民工生活的不易及討要工資的艱辛,并告知如不履行義務必然逃脫不了法院的一紙判決,與此同時,也耐心地傾聽了其拒不支付工資的理由和困難,法官呼吁雙方要換位思考、互相體諒。
經過法官的釋法明理,多次勸解,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將欠付的勞務費用分期分批予以給付,至此兩件勞務合同糾紛案件圓滿解決。
一直以來,該院牢固樹立司法為民宗旨,高度重視涉農民工、涉民生案件,努力為當事人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方式,最大限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