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河林區(qū)基層法院成功審結一起勞務糾紛案件,依法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據(jù)了解,2023年9月,原告胡某通過他人介紹,與被告李某達成口頭施工協(xié)議,雙方約定了工資以及工作內容,然胡某工作結束后,李某僅支付胡某工資,尚余部分未支付,李某以資金周轉不靈為由,向胡某出具欠條,此后胡某多次索要剩余工資,李某以各種理由拒不支付。無奈,胡某將李某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李某支付工資。
開庭之前,承辦法官多次與被告電話溝通,欲調解此案,然被告始終以未收到工程款沒有錢為原告結算工資為由,消極應對,亦未表達調解意愿。開庭當日,被告也未到法院參加訴訟。
法庭依法缺席審理此案,結合原告提交的證據(jù),法院認為,被告雇傭原告,約定了工作內容及報酬,雙方形成了勞務合同關系,原告提供了勞務,被告應依約定支付報酬。故原告的訴訟請求依法應予支持。被告經法院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訴訟,視為放棄抗辯權力。
綜上,該院判決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勞務費。(劉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