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2月10日電 (譚偉旗 于靜波)近日,榆樹市人民法院大嶺人民法庭網上成功調解一件追償權轉讓案件,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實現(xiàn)案結事了。
據悉,被告楊某與某銀行簽訂了《個人借款合同》,約定被告向某銀行借款,借款期限6個月,并于當日放款。同日,被告與廈門某擔保公司簽訂《委托保證合同》,協(xié)議約定如果被告無法按時償還借款,由廈門某擔保公司代為償還。
因被告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廈門某擔保公司代償部分欠款。事后,廈門某擔保公司將對被告享受的追償權利轉讓給原告濟南某咨詢公司,并通知被告,但被告仍未償還借款,現(xiàn)借款協(xié)議約定的期限已經屆滿,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李道明認為該案爭議標的額不大,事實清楚,原告又身處外地,遂對雙方展開“背對背”調解,聽取雙方訴求。
同時,承辦法官還開展“普法小課堂”,向原告表明只要符合條件,追償權是可以轉讓的,而且也有法律支持,同時也積極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相體諒。
最終,經過承辦法官兩個多小時的耐心勸解,雙方達成和解協(xié)議,被告同意償還欠款,原告撤訴。
一直以來,該院堅持審判工作始終關注民生、服務大局,在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時,適時運用調解機制,切實解決群眾困難,努力做好維護群眾利益“護航人”這一角色,為當?shù)胤ㄖ谓ㄔO增添力量。(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