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7月21日電 (石洪宇)年初以來,吉林市公安局積極謀劃,形成了“交巡所合一”改革工作的總體思路,并于今年6月在蛟河市率先啟動此項工作,為全市推行改革工作積累經驗。
經過蛟河市公安機關近一個月改革試行,取得階段性工作成效的基礎上,7月21日,吉林市公安局召開全市公安機關“交巡所合一”改革工作啟動大會,標志著此項改革在全市范圍內全面鋪開。
吉林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林海峰出席會議并講話。他強調,全市公安機關要凝聚思想共識,明確任務目標,全面鋪開“交巡所合一”改革工作,以“交巡所合一”新模式,回應人民群眾新期盼,打造平安江城建設新高地,社會大局持續(xù)安全穩(wěn)定。
會議要求,要堅持問題導向,明確目標意義,破解改革難題。通過職能變革,解決警務資源優(yōu)化問題;通過機制變革,解決快速反應問題;通過責任變革,解決源頭管理問題;通過權限變革,解決為民服務問題。要堅持實戰(zhàn)導向,因應形勢需要,激發(fā)改革動力,改革的目標在于服務實戰(zhàn)、提升效能,實現(xiàn)警務多元化、巡控網格化、管理高效化、服務親民化。要堅持效果導向,落實系統(tǒng)保障,保證改革成效。匯聚各方力量,跟進保障措施,在改革攻堅上要有態(tài)度,在組織領導上要上高度,在教育培訓上要見精度,在督導考核上要加力度,確保改革責任落細、措施落實、效果落地。要統(tǒng)一思想,凝聚共識,站在對公安事業(yè)長遠發(fā)展的高度看待改革。立足警力資源更優(yōu)化、警務機制更科學、管理服務更高效的角度推進改革,以思想破冰引領實踐破題,積極主動投入到“交巡所合一”中來。要將“交巡所合一”作為各單位“一把手”工程,作為全局一項重要“優(yōu)質項目”,把好事干好、把優(yōu)勢做精,狠抓落實推進,把這項改革攻堅優(yōu)質項目做深做實,盡快將改革效果體現(xiàn)在“打、防、管、控”實際成效當中。
為確保此次“交巡所合一”改革工作順利進行,吉林市公安局黨委積極爭得當?shù)厥形⑹姓С,經過市委編辦批復,撤并機構,授權賦能。在調整機構方面: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更名為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原交管大隊、中隊隨之更名為交巡警大隊、中隊,派出所加掛交巡警中隊牌子;在城區(qū),撤銷各區(qū)分局下設的巡邏警察大隊,警力和編制全部釋放給派出所;在外縣,各縣(市)交管大隊和巡警大隊的編制和警力合并,設立交巡警大隊;在增加職能方面:一是交巡警部門在原有職責基礎上增加治安巡邏、接處“110”警情、警力支援、先期處突維穩(wěn)等工作職責;二是派出所在原有工作職責基礎上增加接處“122”警情、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置(或先期處置)道路交通事故、開展車駕管窗口服務等工作職責。通過改革,突現(xiàn)警務效能最大化,全面提升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穩(wěn)定能力水平,增強群眾安全感滿意度。(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